劳动者生存不易,不能惨遭压榨

2020年6月4日,被欧打人去其原工作单位,要求对方履行法院一中民终字第3808号判决书,及办理劳动等级证书相关事宜,该单位法人戴锡梅,不仅不依法依规办理,反而用恶势力手段,组织社会人员欧打对方,便安排一个叫崔益的人用刀扎对方,由于当事人神奇躲闪,没被扎伤,反而发生了“乌龙伤”,刀扎伤了组织者戴锡梅的胳膊,血染红了左半身。当时她们还报了“假警”,诬陷我,说是我扎伤的,警察警车单独把我押进了派出所。然而受理本案执法部门,尽管采取了各种手断,也无法认定我是持刀行凶,不得不对真实的行凶人崔益进行处罚,但是用的是"保护”性处罚,罚款四佰元了事。奇怪的是对被欧打者也进行了处罚,只是罚款二佰元,“罪名”是用毛币欧打她人。躲闪,没还手,没反击,被欧打伤(伤了腰,二个月休假医院诊断证明)者也被“法办”。现场有视频监控,不存在互、欧,视频里,事发地根本就没有毛巾这一物,当事人手里只有口罩,口罩与毛巾也不是同一物。这种“怪罚”,无辜者,好人还要冤枉到哪。


 

之所以出现这样“怪罚",其本质就是被欧打者不向违法势力低头,坚贞不屈,不接受"和解,经济补偿”,而对其进行报复性惩罚,以此掩盖案件真实情况,去为违法势力充当保护伞,让行凶者,违法人员逃脱法律惩罚。


 

这样办案,脱离了法制轨道。秉公执法,不应被线踏,有黑必扫,有恶必除。还我清白,白色毛巾欧她她人纯属捏造。劳动者生存不易,不能惨遭压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