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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消息,6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就上海防疫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推出八项便民利企措施。
据了解,这八项措施分别为:一是简易事故“不扣车”,二是一般事故“少扣车”,三是物损事故“手机办”,四是伤人事故“快速办”,五是进度结果“网上查”,六是文书送达“免接触”,七是调查取证“线上做”,八是事故复核“优服务”。
其中,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对简易事故实施“不扣车”处理,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存在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货运机动车超载、逾期未检验等法律规定扣留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外,公安机关不扣留事故车辆,减少对当事人出行和企业经营的影响。
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除确需进行检验鉴定确定事故责任外,公安机关原则上不扣留车辆;确需扣留车辆的,不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无异议的,公安机关将在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出行和企业经营的影响。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